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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迟缴会被拒绝贷款,快来看看政策解读

房天下广州二手房网  2017-05-10 17:29:00  来源:广州住房公积金
[提要]《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严格执行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政策解读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严格执行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政策解读

公积金迟缴会被拒绝贷款。现将《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严格执行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分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一、在正常缴存后再进行补缴会影响贷款的申请吗?

答:不影响。单位后期因缴存基数调整等原因在正常缴存后再做出补缴的情形,不需要提供单位证明,不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

二、如何理解《通知》中第三条“缺缴最近两个月份以上(不含)住房公积金”的非正常缴存情况?

答:举例,若职工在2017年5月申请公积金贷款,则申请贷款时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应至少汇缴至2017年3月,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只汇缴至2017年2月则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2017年3月30日及之前已完成购房合同网签的也执行本《通知》规定吗?

答:2017年3月30日及之前已完成购房合同网签的,按原政策执行;2017年3月30日及之前未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购房合同且能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的,按原政策执行。

按照公积金新政要求,在公积金贷款申请提出来的最近6个月内连续缴存公积金,故此如果发生迟缴情况,那么就从迟缴情况起的下个月确保连续6个月连续缴存,即可“洗底”,符合公积金贷款资格。

责任编辑/liuxiaox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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